普通話(Standard Mandarin/Putonghua)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官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xiàn)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guī)范的現(xiàn)代標準漢語。 普通話作為聯(lián)合國工作語言之一,已成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橋梁和外國人學習中文的首選語言。截至2015年,中國70%人口具備普通話應用能力,尚有約4億人只局限于聽懂的單向交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攻堅工程實施方案》計劃“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基本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具體為全國普通話普及率平均達到80%以上。

普通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xiàn)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guī)范的現(xiàn)代漢民族共同語。普通話的“普通”是“普遍通行”和“共通”的意思。
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指的是北京話的語音系統(tǒng),并不是把北京話的一切讀法全部照搬,北京話并不等于普通話。北京話有許多土音,一些北京人的語言中還有異讀現(xiàn)象,在學習普通話時,應該多查字典、詞典等工具書,有條件的還可查閱《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
普通話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詞匯主要來源于北方話,但北方話詞匯中也有許多土語成分。例如把“肥皂”說成“胰子”等。所以,不是所有北方話的詞語都能作為普通話的詞語,只有經過選擇以后才能成為普通話詞語。
普通話除了有語音和詞匯上的標準外,還有語法的標準。學習普通話要從語音、詞匯、語法三方面同時進行,特別是語音,要多花些功夫。
(摘自《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知識手冊》)
“普通話”這個詞早在清末就出現(xiàn)了。1902年,學者吳汝綸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議中國應該推行國語教育來統(tǒng)一語言。在談話中就曾提到“普通話”這一名稱。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學日本時,曾與留日學生組織了一個“演說聯(lián)系會”,擬定了一份簡章,在這份簡章中就出現(xiàn)了“普通話”的名稱。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學者朱文熊在《江蘇新字母》一書中把漢語分為“國文”(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他不僅提出了“普通話”的名稱,而且明確地給“普通話”下了定義:“各省通行之話。”后來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話”的說法,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門關以外的戰(zhàn)爭》一文中提出,“文學革命的任務,決不止于創(chuàng)造出一些新式的詩歌小說和戲劇,它應當替中國建立現(xiàn)代的普通話的文腔。”“現(xiàn)代普通話的新中國文,應當是習慣上中國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現(xiàn)代‘人話’的,多音節(jié)的,有結尾的……”并與茅盾就普通話的實際所指展開爭論。經“五四”以來的白話文運動、大眾語運動和國語運動,北京語音的地位得到確立并鞏固下來。1949年新成立的北京中央政府確定現(xiàn)代標準漢語由國語改稱普通話。
普通話是現(xiàn)代標準漢語的另一個稱呼,各國都有自己的通用語言(官方用語、首都官話)——無論美國、俄羅斯、印度等國,都是語言方言眾多而推行各國的標準用語以利于人們廣泛交通。中國的國家通用語言是普通話,即漢語普通話,是中國歷代官方推行的修正型的首都雅音(區(qū)別于首都胡同音)。要區(qū)別三個概念:首都雅音即首都官話,首都胡同音,修正型的首都雅音。
北京作為全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前后歷時八百多年。由于經濟政治的集中,北京話的影響逐漸增大,地位日益重要。一方面,北京話作為官方的通用語言傳播到全國各地,成為“官話”,“官話”也就逐漸成了各方言區(qū)之間共同使用的“共同語”;另一方面,以北方話為基礎的白話文學作品,特別是元明以來的戲曲,也更多地接受了北京話的影響。這樣,北京話就為漢民族共同語的標準音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到了清朝末年,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漢民族共同語實際上已經形成。新中國的普通話以北京官話語音(區(qū)別于北京胡同話)為基礎音,加以部分修正(主要是吸收灤平話的特點如直接、清晰、明確)。以灤平話為主要標準——灤平話是北京官話的推行區(qū)、記錄區(qū),小小區(qū)別于北京胡同話。
普通話是規(guī)范化的,是中國法定的全國通用語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9條規(guī)定:“國家推廣使用普通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了普通話和規(guī)范漢字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