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標準,就是在醫(yī)院做糖耐血糖測試的時候,血糖數值大于十,就能夠基本確定為妊娠期糖尿疾病。大部分人群在懷孕之前沒有糖尿病的癥狀,在懷孕之后體內的激素水平以及飲食方面出現(xiàn)了變化,就可能會導致出現(xiàn)糖尿疾病。所以想要診斷自己是否是妊娠期糖尿疾病,是可以去醫(yī)院做糖耐量的測試的,是目前比較準確的確定妊娠糖尿疾病的方式,可以選擇在孕中期的時候去醫(yī)院做檢測,這時候的檢測結果相對于會準確一些。在孕期時候飲食上一定要多注意,要少吃含糖分高的食物和水果。

1、尿糖測定
尿糖陽性者不要僅考慮妊娠期生理性糖尿,應進一步做空腹血糖檢查及糖篩查試驗。
2、空腹血糖測定
2次或2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者,可診斷為糖尿病。
3、糖篩查試驗
建議在妊娠24-28周進行GDM篩查,50g葡萄糖粉溶于200ml水中,5分鐘內服完,其后1小時血糖值≥7.8mmol/L為糖篩查陽性,應檢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異常可診斷為糖尿病,空腹血糖正常者再行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4、OGTT
多采用75g糖耐量試驗。指空腹12小時后,口服葡萄糖75g,其正常上限為:空腹5.6mmol/L,1小時10.3mmol/L,2小時8.6mmo1/L,3小時6.7mmol/L。其中有兩項或兩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僅1項高于正常值,診斷為糖耐量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