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在給寶寶進行音樂啟蒙的之前,需要先了解掌握音樂啟蒙背后的知識。現(xiàn)在比較常見音樂教育法有奧爾夫音樂教學法、柯達伊音樂教學法、達爾克羅茲體態(tài)律動法,我們來逐一進行了解。
1、奧爾夫音樂教學法
奧爾夫音樂教學法是德國著名音樂家卡爾·奧爾夫所創(chuàng)建的,它是一個獨創(chuàng)的音樂教育體系。一切從兒童出發(fā)、通過親身實踐,主動學習音樂、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造力是奧爾夫教學法三個基本原則。

在奧爾夫音樂教學的課堂里,老師會通過拍手、拍腳、跺腳等肢體動作的示范,帶領孩子進行相關的節(jié)奏訓練。這種上課方式很吸引那些喜歡蹦蹦跳跳、一刻不能停歇下來的孩子。
這也與我們傳統(tǒng)的教學方式有很大不同,奧爾夫音樂教學法是讓孩子浸淫在游戲氛圍中,不知不覺就學習到了基本的音樂知識。上課的時候還需要孩子的肢體配合,讓他們對學習過的音樂知識記得更深刻。
2、柯達伊音樂教學法
柯達伊認為人聲是最好的教學工具。唱歌必須是無伴奏的,就像傳統(tǒng)的民謠演唱一樣。只要具備接受良好訓練的師資和完整的教材,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進行音樂教學,它的教學對象由兩歲的幼兒至成年人,都可以透過歌唱的方式來學習音樂。

在柯達伊音樂教學法中,主要是使用首調(diào)唱名法、節(jié)奏讀法、字母譜的應用、手勢的應用等方式進行教學。以集體歌唱為主要教學形式,他很重視無伴奏合唱訓練,來訓練孩子的耳朵。由此可見,柯達伊音樂教學法注重的是運用唱的方式來引領孩子進入音樂的世界。
3、達爾克羅茲體態(tài)律動法
達爾克羅茲體態(tài)律動學是指瑞士作曲家、音樂教育家達爾克羅茲創(chuàng)造的音樂教育體系。啟發(fā)他們進入產(chǎn)生樂曲的激情中,把樂曲的感情化為具體的動作、節(jié)奏和聲音。達爾克羅茲音樂教學法是最早的音樂教育體系。他需要孩子把身體作為樂器,將聽到的音樂用動作表現(xiàn)出來。

在整個課程過程中,老師是引導者,學生才是主要的參與者,這種方式可以大大地提高學生在課堂里面的參與性。讓孩子用不同的肢體動作來表達不同的音符,這對好動的寶寶來說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在課堂的最后,還會讓孩子用把學到的內(nèi)容通過理解在表達出來,是有感而發(fā),而不是復制老師的動作。
總結以上3個音樂教育方法,要給孩子科學的音樂啟蒙,應該是要運用多種教育手段:音樂、舞蹈、游戲、唱歌等方式來引起孩子的興趣,強調(diào)孩子主觀意愿,讓他們喜歡上音樂,享受音樂,這樣才算是科學的音樂啟蒙。